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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 / 2)

明珠一双杏眼瞪得溜圆,甚至直接忽略了他到底是在唤谁,只想退离。

不料纪明途手掌使了力,紧紧握住面前女人的腰肢不让其逃离,低头凑近她的耳边;“一曲未尽就丢下舞伴这种没风度的事情,我相信明珠小姐做不出来。”

明珠错乱着舞步,含恨瞪了纪明途一眼,此刻的心情苦涩,不知因为此人是自己死对头的亲哥哥让她羞恼,还是她和死对头时常谎报身份互相给对方挖坑而自己却出了丑更晦气。

显然,都抵不过和死对头的亲哥哥跳舞还被他亲自揭露谎言这种荒诞程度,怎么不算是在荒谬中赢过了纪明姝呢?

明珠欲哭无泪,在心里自我开解,扭曲了一张芙蓉面,落在纪明途眼里,像一颗剥了壳的荔枝,沁出了汁水。

邀舞前他看着她躲在食物后面旁观,尖翘伶俐的下巴,配了一副桀骜的眉骨,眉毛左边微高,注意力在他们周边游离,哪怕面无表情地盯着人看的时刻,也像带了一丝若有似无的批判。

和那些照片上的一样,表情总是如此奕奕生动。

明珠大脑飞速运转终于找到纪家人的些许信息,纪明姝确实提过自己有个哥哥在英国生活,可那都是高中时候的事情了,于她而言,去思考看不顺眼的人相关是一件杀死脑细胞的事情。

忽然一激灵,想起前两天家中几个表兄在席间提起的纪家长孙要回来的谈论。

明珠从未觉得三分钟如此漫长,好容易挨到曲终,下一场的探戈无论如何也不愿再和纪明途作伴,挽着男人的手臂只当把谢幕做到完美收尾就要撤离。

人头攒动间,明珠后知后觉。

“认出我不是你妹妹很正常,可你又是怎么知道我是谁呢?”

听到明珠发问时两人已退至场边,纪明途拿过一杯香槟,没有立刻回答,余光间,门口处自己要等的人终于出现,脚步一旋。

“见过你沉明珠还记不得,那才是不正常。”

明珠看着他转身离去,和他说这句话的瞬间,激烈昂扬探戈舞曲《一步之遥》前奏此时奏响,击穿了她的耳膜。

手抚上心口,原来宴会厅的音乐从未轻微,只是她持续跳动的心脏震耳欲聋了一整首蓝色多瑙河。

上一次心脏如此跳动,也是撒谎。

两年前明珠曾去过一次美国。

八十年代末的黄金时期,鼓动了许多家庭前往大展身手。

她的初恋男友也是其中之一。

宋长清是她的高中同学,同校不同班,从入学到高二锲而不舍地追求终于让明珠在高三伊始松口答应,也算是当时兰城一中的一段佳话。

和所有情侣一样,甜蜜、争吵、求和,就在明珠以为她的感情历程只会被宋长清填写一辈子的时候,签字笔断了墨。

明珠无法忘记那一天,繁星点缀着幽蓝的深空,眼前的少年一如初见她时的慌张无措,鼓起勇气般上前诉说着心意。

在今天的明珠看来,“我喜欢你,我想和你在一起”和“我一定会回来找你我们永远不分离”才是他们这段感情的开始与结束,而不是三年前的明珠听着少年的话语,愿意跨过太平洋为他们的三年感情续命,然后不过两个月,话筒里冰冷的英文宣告着他们的所有彻底消逝。

明珠扯谎外出旅游,实则偷偷办了所有手续,买好前往纽约的机票静静地坐在候机厅,耳边是飞机起落的轰鸣。

她从未体验过这样的长途,二十多个小时,跨越了十二个时区,落地的那一瞬间,明珠只剩下疲倦,手机里依旧是再也拨不通的冰冷机械声,明珠突然升起一阵勇气。

她顾自租了车前往曼哈顿,数着钱在一家酒店包了两晚,然后她拎着小包闲逛在纽约街头,两天里,她放任自己迷失在这篇钢铁森林中,她对着地图看到了华尔街的那只铜牛,坐着观光梯爬到帝国大厦最高处俯瞰。

那一刻,明珠突然觉得比起找到宋长清,看到她从未见过的风景似乎更有趣。

兰城和纽约一般大,大到仅仅从城西到城东就要花一个多小时;可兰城又很小,不然为什么她从美国回来后,身边的人都要眼含惋惜地看她,仿佛她是八零年代的新戏剧里的弃妇,再不敢提起她这段感情的一切相关讯息。

明珠自诩十分配合她们的畅想,于是回来后她交往的所有新人,无一例外,都与那个不能宣之于口的男人七八分相似。

终于,没人再明目张胆地当面惋惜她“被抛弃”。

明珠看着镜子中自己的脸很久,最后用手指轻轻抹掉唇周因为吃喝蹭花的唇彩。

整理完毕后,推开连门都要镶金的厕所大门,甩了甩酸痛的手腕往宴会厅走去,刚一转角有个落地窗,烟草味逐渐钻入鼻腔。

一个身形高大的男人倚在窗边,指尖猩红湮灭。

整座酒店都在追求欧洲中世纪的复古,走廊昏暗,落地窗巴洛克的彩色玻璃在晚上和普通玻璃的美感似乎没什么区别。

明珠抬脚准备继续向前,窗前男人回头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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